各有关部门:
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引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5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下半年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人选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一)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二)出站留沈博士后;
(三)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且承诺2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说明:引进对象应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入职,并与“引博”工程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二、申请方式
(一)网络申报。本人在网上填写《沈阳市“引博”工程数据库系统》,申报网址:ybgc.syrc.com.cn。
(二)网络申报成功后,请于8月4日前,将以下材料直接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1.《沈阳市“引博”工程申请表》(网上数据库自动生成,“申报单位意见”处由本人根据研究方向和学术工作的重要性自行填写);
2.医疗保险参保证明(个人打印,详见附件2);
3.博士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相关说明
(一)个人网上填报所需聘用合同可在人才办领取(领取时间:7月29-30日上午 领取地点:综合楼1413B)。
(二)个人网上填报“劳动合同”处需上传本人聘用合同“封面”及内容页的1-9页;“养老缴费证明”处仅需上传医疗保险缴费证明即可。
(三)根据沈阳市人社局通知,若涉及沈阳市其他博士资助政策,按“就高不兼得”原则申报。
(四)根据沈阳市人社局通知,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实际落地或开展实际工作、恶意骗取资助的个人,一经核实,永久性取消享受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通报有关部门;造假个人和单位涉嫌违法的,将有关材料转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五)联系人:徐腾飞,联系方式:83688005/13898808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