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要求,现集中组织对不符合《沈阳市人才认定标准》中明确条件但有意愿申报认定的人员,由沈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评审认定各类人才。试行高层次人才评价举荐制度,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科技创新人才,由至少一名高层次人才举荐可进行评审认定。现将沈阳市人才认定(评审认定)线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材料包括:
1.《沈阳市人才认定(评审)申请书》(附件);
2.请选择“认定标准匹配评审”方式进行填报,附相关佐证材料。
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申报材料(原件)真实性及其违纪违法情况进行审查核实。
纸质版材料:《沈阳市人才认定(评审)申请书》、相关佐证材料。请采用A4纸打印(单、双面打印可自行设定),申请书封面采用A4白色铜版纸,按正式出版书籍样式采用胶钉方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要申请人所在学院在申请书第二页盖章,另一份无需盖章。
电子版材料:《沈阳市人才认定(评审)申请书》(Excel格式)、整套申报材料扫描版(PDF格式)。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lin@smm.neu.edu.cn
截止时间:请各部门将老师的申报材料汇总后,于1月15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材料报送至人才办综合楼1308。人才办将于15日17:00之前报送至沈阳市人社局。
联系人:李楠 83675580
附件: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申请书(2024年度).xlsx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