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沈阳市人才评审认定工作通知

发布者:徐腾飞发布时间:2024-01-11浏览次数:11

各部门: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要求,现集中组织对不沈阳市人才认定标准》中明确条件但有意愿申报认定的人员由沈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评审认定各类人才。试行高层次人才评价举荐制度,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的科技创新人才,由至少一名高层次人才举荐可进行评审认定。现将沈阳市人才认定(评审认定)线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材料包括:

1.《沈阳市人才认定(评审)申请书》(附件);

2.选择“认定标准匹配评审”方式进行填报,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报送要求

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申报材料(原件)真实性及其违纪违法情况进行审查核实。

纸质版材料沈阳市人才认定(评审)申请书》、相关佐证材料。请采用A4纸打印(单、双面打印可自行设定),申请书封面采用A4白色铜版纸,按正式出版书籍样式采用胶钉方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需要申请人所在学院在申请书第二页盖章,另一份无需盖章。

电子版材料:《沈阳市人才认定(评审)申请书》(Excel格式)、整套申报材料扫描版(PDF格式)。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lin@smm.neu.edu.cn

截止时间:请各部门将老师的申报材料汇总后,于115(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材料报送至人才办综合楼1308人才办将于151700之前报送至沈阳市人社局。

  

联系人:李楠 83675580

附件: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申请书(2024年度).xlsx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