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兴辽英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和成效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现拟对入选2020年“兴辽英才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和成效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和成效评估范围
2020年“兴辽英才计划”项目,包括杰出人才项目、领军人才项目、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共29项。
二、结题验收和成效评估内容
(一)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以《项目任务合同书》中约定的预期研究成果和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具体包括:项目进展及主要成果。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兴辽英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重点阐述指标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包括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以及科技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内容,特别是研究成果本地转化,推动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负责人要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及资产,如实编制《“兴辽英才计划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对经费预算有调整的项目以及经费结余超过50%的项目,负责人应作出情况说明,对调整的原因、用途、意义、取得成果以及结余原因进行详细说明,经项目实施单位审核同意后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的项目不予结题。
3.项目组织管理及配套支持情况。学校对项目组织管理、一体化实施、协同推进情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配套支持落实情况,项目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说明。
(二)成效评估
项目实施单位要对本单位承担的人才项目实施成效进行评估,重点评估以下内容: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和科学价值;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情况;成果转化和创办科技型企业对辽宁振兴发展的贡献;哲学社科领域的理论创新和实际贡献;文化艺术成果的影响力等。
三、结题验收和成效评估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客观、准确的填写《“兴辽英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兴辽英才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撰写结题报告,提供相关成果附件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追回已拨付的资助资金,5年内不得申报由省人才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
2.学校高度重视结题验收工作,要求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及主要成果进行验收,并对项目组织管理及配套支持情况进行说明。综合上述情况,各学院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总结评估,撰写项目执行情况及成效评估报告。
四、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准备:
1.“兴辽英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及附件材料;
2.“兴辽英才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具体数据学院财务助理会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3.“兴辽英才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
4.“兴辽英才计划项目结题建议情况表;
5.审计报告(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找第三方审计,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公司必须有资质,审计报告有效力)
学院准备:
6.学院“兴辽英才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和成效评估报告(word版,纸质版盖章版一式一份);
五、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1-4、6电子版、纸质版材料请于1月19日下午17:00前报送学校对应职能部门,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人才办联系人:徐腾飞 联系电话:83688005
电子邮箱:lin@smm.neu.edu.cn
科研院联系人:闫维超 联系电话:83687375
电子邮箱:yanweichao@mail.neu.edu.cn
教务处联系人:姚艾君 联系电话:83680838
电子邮箱:yaoaijun@mail.neu.edu.cn
附件:结题相关材料.rar
人才工作办公室 科学技术研究院 教务处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