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年院士专家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腾飞发布时间:2023-04-14浏览次数:10

各学院(部、实验室):

    根据《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 》(辽委发〔2022〕3 号) 有关要求,省委组织部拟于4月下旬和9月下旬组织开展2023年院士专家身体健康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体检时间:院士专家体检时间拟安排在上半年2023年4月25—28日,下半年9月25-28日。

    体检地点:辽宁省金秋医院。所有受检者需经金秋医院3号楼进门,体检报到时间为早7:30—9:30。

体检对象:在辽工作生活的“两院”院士、国家级有关人才项目专家、省级领军人才和优秀专家、“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具体名单已发至各学院办公室)

体检标准:院士专家体检为常规身体健康检查,院士、“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每年进行2次体检;省优秀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每年进行1次体检。

    各学院与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师就体检时间进行沟通确认后,将统计好的《专家信息表》电子版于4月17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lin@smm.neu.edu.cn。体检期间注意事项及要求请详见附件。

    联系人:徐腾飞    联系电话:13898808921

    附件1:关于组织院士专家进行2023年度身体健康检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