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实验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根据《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及《“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现就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兴辽英才计划”下设战略科技人才、“带土移植”团队、产业人才和重点领域专门人才4类共12个项目,其中我校教师可申报项目包括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农业专家及教学名师共6个项目。
二、申报人员范围
全职在我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条件的老师均可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不同项目的推荐范围不同。按要求在资助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团队负责人)不在推荐范围。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人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8月31日。
各项目的申报条件、渠道详见下表: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五、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老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报送相关材料,申报材料需完整规范,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管理期内不得转换工作单位,不能调离辽宁,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广泛动员,做好审核、把关、推荐,并对上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要确保推荐人选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行为;不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等科研诚信问题;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情况。对于拔尖人才项目,如本学院推荐1人以上的,需排序。
(三)专家评议
学校成立“兴辽英才计划”评审专家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人选进行评审。
(四)学校审定
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审核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名单,推荐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上级相关部门参加评审。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在9月16日(星期五)17:00前将学院推荐工作情况报告、考察意见、学校评审汇总表、“兴辽英才”汇总表、个人承诺书及申报书(以上材料均需对应领导或本人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综合楼1413B),附件材料9月23日前报送即可。学校评审汇总表、“兴辽英才”汇总表及申报书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n@smm.neu.edu.cn,逾期不予办理(教学名师项目按教务处通知提交)。
2.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人选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用人主体责任,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做到客观、真实、可靠。同时,各学院要组织相关专家或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人才选拔出来。对申报推荐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的个人或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腾飞
联系电话:13898808921
电子邮箱:lin@smm.ne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