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腾飞发布时间:2022-09-13浏览次数:5937

各学院(部、实验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根据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现就2022兴辽英才计划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兴辽英才计划”下设战略科技人才、“带土移植”团队、产业人才和重点领域专门人才4类共12个项目,其中我校教师可申报项目包括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农业专家及教学名师共6个项目。

二、申报人员范围

全职在我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符合条件的老师均可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不同项目的推荐范围不同。按要求在资助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团队负责人)不在推荐范围。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人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2831日。

各项目的申报条件、渠道详见下表: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五、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老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报送相关材料,申报材料需完整规范,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管理期内不得转换工作单位,不能调离辽宁,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广泛动员,做好审核、把关、推荐,并对上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要确保推荐人选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行为;不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等科研诚信问题;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情况。对于拔尖人才项目,如本学院推荐1人以上的,需排序。

(三)专家评议

学校成立“兴辽英才计划”评审专家组,组织专家对各学院上报人选进行评审。

(四)学校审定

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审核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名单,推荐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上级相关部门参加评审。

六、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在916日(星期五)17:00前将学院推荐工作情况报告、考察意见、学校评审汇总表、“兴辽英才汇总表、个人承诺书及申报书(以上材料均需对应领导或本人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综合楼1413B,附件材料923日前报送即可。学校评审汇总表、“兴辽英才汇总表及申报书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n@smm.neu.edu.cn,逾期不予办理(教学名师项目按教务处通知提交)。

2.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人选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用人主体责任,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做到客观、真实、可靠。同时,各学院要组织相关专家或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人才选拔出来。对申报推荐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职的个人或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腾飞

联系电话:13898808921

电子邮箱:lin@smm.neu.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兴辽英才计划各项目申报材料.rar


  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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