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徐腾飞发布时间:2022-03-08浏览次数:2887

一、申报条件

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或出站博士后申请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沈阳户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②博士毕业(出站)后,首次在沈阳实现就业或创业未超过一年;

③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辽宁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或沈阳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当前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

④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甲方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⑤非公务员和参公编制人员;

⑥2021年8月1日(不含)前未以博士(后)学历(证明)在沈就业创业。

   二、补贴标准

博士2500元/月政策享受期: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

   三、线申报所需要件

()身份证;

()户口簿;

()博士学位证书(有博士后经历的须附博士后出站证明,海外博士后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人事科提供);

()聘用合同(人事科提供);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人编制证明》(人事科提供);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表》(人才办网站下载);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点击“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在“机关事业养老常用功能”中选择“养老缴费证明打印”)

四、申报流程

“盛世通”APP申报审核复核拨付资金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申请人通过盛世通”APP实名认证申请。相关事宜咨询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学校人事处024-83687385

联系人:殷老师

地址:东北大学南湖校区综合楼1308

和平区人社局024-3109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