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要求,现集中组织我校未通过沈阳市人才认定初审(主要指按“近5年,获批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条款申报)的老师参加沈阳市人才认定(评审认定)线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材料包括:
1.《沈阳市人才认定(评审)申请书》(附件);
2.选择“认定标准匹配评审”方式的,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报送要求
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申报材料(原件)真实性及其违纪违法情况进行审查核实。
纸质版材料:沈阳市人才认定(评审)申请书》(原件)、申报材料(复印件)装订上报。采用A4纸打印(单、双面打印可自行设定),申请书封面采用A4白色铜版纸,按正式出版书籍样式采用胶钉方式装订成册。
电子版材料:《沈阳市人才认定(评审)申请书》(Excel格式)、整套申报材料扫描版(PDF格式)。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人才办邮箱:rcb@mail.neu.edu.cn
截止时间:请各部门将老师的申报材料汇总后,于11月15日下班前报送至人才办。
联系人:李楠 83675580
附件:沈阳市人才认定(评审)申请书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