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现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沈阳市2019、2020年高层次人才连续税收补贴申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将通知告知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
(一)申报对象
经市政府批准,已获得2019、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的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税收补贴连续申请汇总表》(学校准备)。
2. 2020年度完税证明(个人准备)。
3. 辽宁省社保参保证明(学校准备)。
以上个人准备的材料只需要纸质版
(二)相关要求
1.为确保我校教师可以享受沈阳市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已连续享受税收补贴的教师。
2.完税证明可通过以下方法办理: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网站,选择“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后通过手机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在网页中选择“特色应用”使用“纳税记录开具”功能,开具年月选择“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下载后打印即可。(推荐)
(2)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和平区税务局办理,或由代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至和平区税务局办理,地址:和平区皇寺路170号。
(3)办理人将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书交至学校计划财经处,由计划财经处代为办理。
(三)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请各学院将符合条件的个人材料汇总后,于7月14日下班前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综合楼1413B)。
联系人:徐腾飞
联系方式:83688005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