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引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5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上半年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人选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一)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二)出站留沈博士后;
(三)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且承诺2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说明:引进对象应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入职,并与“引博”工程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2021年上半年入职博士申报时间再行通知)。
二、申请方式
1.网络申报。本人在网上填写《沈阳市“引博”工程数据库系统》,申报网址:ybgc.syrc.com.cn。
2.网络申报成功后,请于3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直接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1)《沈阳市“引博”工程申请表》(网上数据库自动生成);
(2)医疗保险参保证明(个人打印,详见附件2);
(3)博士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相关说明
1.个人在网上填报过程中所需的聘用合同可在人才办领取(综合楼1413B)。
2.根据沈阳市人社局通知,若涉及沈阳市其他博士资助政策,按“就高不兼得”原则申报。
3.根据沈阳市人社局通知,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实际落地或开展实际工作、恶意骗取资助的个人,一经核实,永久性取消享受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通报有关部门;造假个人和单位涉嫌违法的,将有关材料转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4.联系人:徐腾飞,联系方式:83688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