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人选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徐腾飞发布时间:2021-03-10浏览次数:4007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引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5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上半年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人选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一)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二)出站留沈博士后;

(三)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且承诺2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说明:引进对象应于202071日至20201231日入职,并与“引博”工程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2021年上半年入职博士申报时间再行通知)。

二、申请方式

1.网络申报。本人在网上填写《沈阳市引博工程数据库系统》,申报网址:ybgc.syrc.com.cn

2.网络申报成功后,请于319日前,将以下材料直接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1)《沈阳市引博工程申请表》(网上数据库自动生成);

2)医疗保险参保证明(个人打印,详见附件2);

  

3)博士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相关说明

1.个人在网上填报过程中所需的聘用合同可在人才办领取(综合楼1413B)。

2.根据沈阳市人社局通知,若涉及沈阳市其他博士资助政策,按就高不兼得原则申报。

3.根据沈阳市人社局通知,对提供虚假材料、未实际落地或开展实际工作、恶意骗取资助的个人,一经核实,永久性取消享受沈阳市引博工程资助资格,并纳入诚信黑名单,通报有关部门;造假个人和单位涉嫌违法的,将有关材料转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4.联系人:徐腾飞,联系方式:83688005

  

附件1:沈阳市引博工程实施细则.pdf

附件2:医疗保险缴费证明下载打印指南.pdf

附件3:2021年引博工程填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