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沈阳市支持留学归国博士来沈创新创业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腾飞发布时间:2020-11-10浏览次数:2606

各学院(部、实验室):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沈阳市支持留学归国博士来沈创新创业奖励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条件

支持对象主要包括在沈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沈阳市创办企业的留学归国博士,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海外地区 (港澳台除外)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博士学位;

(二)201711日以后来沈阳创新创业,满1年以上,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三)承诺连续在沈阳创新创业3年或以上(自申报当年起算);

(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备自主创新能力和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发展情况。

二、政策支持

沈阳市择优对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博士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已获得补贴的留学归国博士不可重复申报,沈阳市相关人才资助类政策就高不兼得。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2020年沈阳市支持留学归国博士来沈创新创业补贴申请书》;

2.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海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人才办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复印件(人才办提供)及2019年个人完税证明;

 3.申请人专业技术及业绩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

 4.汇总表(不用装订,电子版即可)。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个人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自设目录,A4纸双面打印(封面及目录除外)。申请书封面采用A4白色铜版纸,按正式出版书籍样式采用胶钉方式装订成册。

2.个人电子版材料:一式一份,PDF格式文件,盖章后按纸质版材料顺序扫描为一个文件。

3.完税证明开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网站,选择“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进入后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在网页中选择“特色应用”使用“纳税记录开具”功能,开具年月选择“20191月至201912月”,下载后打印即可。

(三)申报时间

请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并于1116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徐腾飞,联系方式:83688005

附件一:《2020年沈阳市支持留学归国博士来沈创新创业奖励补贴申请书》.xlsx

附件二:【汇总版】2020年沈阳市支持留学归国博士来沈创新生活补贴申报工作汇总表.xlsx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1110